申請退貨/退款

  1. 台灣地區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規定,消費者享有商品到貨「七天鑑賞猶豫期」的權益。請留意,鑑賞期非試用期,因屬保養類商品,若商品經拆封後使用,以致缺乏完整性,將無法辦理退換貨。

  2. 若要辦理退換貨,請務必貨到 7 天內聯絡客服人員,若商品發生新品瑕疵如破包、失真空等情形,將商品拍照並說明瑕疵情形,並提供購買單號辦理退貨事宜(退回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且保持完整包裝)。

  3. 當您的退換貨需求通過審核,我們會於 7 天內請宅配人員到府取件(商品需連同發票),請將商品包回原樣交給物流人員,如您不方便以宅配收件方式辦理退換貨,也請您在通知退貨後7天內寄還商品給我們,否則恕不提供退換貨服務。

  4. 我們在收到商品後會立即為您辦理,並於退還款項時一併退還郵資(郵資上限100元)。

※如因個人因素退貨次數過多,本公司將視情況決定是否暫停出貨,敬請見諒。

 

注意事項

  1. 使用原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,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。

  2. 您要求退貨之商品若有缺件或是損毀(包含原包裝),本公司有權視損毀程度而折扣退款金額;但若是新品瑕疵則不在此限。

  3. 因您購賣之商品為保養類商品,請勿拆開內包裝,一經拆封,我們將有權拒絕退換貨。

 

無法辦理退貨之情況

  1. 商品已開封(如:貼紙封膜已撕開、真空包裝袋已打開、商品已使用過)。

  2. 已非全新狀態 (外觀不得有刮傷、破損、受潮…等)。

  3. 沒有完整包裝(商品、附件、原廠外盒、保護袋、配件紙箱、保麗龍、隨貨文件、贈品等)。

  4. 有不可清除的髒污或痕跡。

 

退款說明

  1. 收到您的退貨商品及發票確認無誤後,我們會於 7 個工作天內退款給您。

  2. 請您提供(銀行、分行別、帳號、戶名)客服人員將匯款至您提供的帳號,所需工作天數約7~10天(不包含國定例假日),完成匯款動作後,您將收到一封匯款完成的email通知信,收到通知信件後,您可於當天或隔天查詢確認帳戶資訊。

  3. 若您使用信用卡線上刷卡系統將會自動退刷,款項會直接退回您的信用卡帳上,刷退款項可能列於您本月或次月的帳單上,依據不同銀行的處理流程,完成退款的作業天數不定,由於個人資料保護法的關係,銀行不會接受本公司的主動查詢進度的需求,建議您可主動連絡您的信用卡公司詢問細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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